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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76331822025年长三角跆拳道精英赛
暨嘉兴市大众跆拳道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跆拳道协会、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江苏省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嘉兴市体育局、嘉兴市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海宁市体育总会
四、执行单位
嘉兴市跆拳道运动协会、海宁市跆拳道协会、海宁跆扬赛事策划服务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
2025年5月31日-6月2日
六、比赛地点
海宁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七、参赛单位
长三角地区各中小学体育俱乐部、各青少年宫、各培训中心、各跆拳道馆
八、竞赛项目、年龄及级别设置
(一)个人竞技比赛
1、年龄设置
(1)男、女A组:2008年1月-2009年12月出生
(2)男、女B组:2010年1月-2011年12月出生
(3)男、女C组:2012年1月-2013年12月出生
(4)男、女D组:2014年1月-2015年12月出生
(5)男、女E组:2016年1月-2017年12月出生
(6)男、女F组:2018年1月-2019年12月出生
2、级别设置(共86个级别)
(1)男A组:55kg、60kg、66kg、73kg、73kg+
(2)女A组:48kg、53kg、60kg、65kg、65kg+
(3)男B组:42kg、46kg、50kg、55kg、60kg、65kg、70kg、70kg+
(4)女B组: 44kg、48kg、52kg、56kg、60kg、60kg+
(5)男C组:31kg、34kg、37kg、41kg、45kg、49kg、54kg、58kg、58kg+
(6)女C组: 29kg、32kg、35kg、39kg、43kg、47kg、52kg、52kg+
(7)男D组:24kg、26kg、28kg、30kg、32kg、35kg、38kg、41kg、44kg、48kg、48kg+
(8)女D组:24kg、27kg、30kg、33kg、36kg、40kg、45kg、45KG+
(9)男E组:22kg、24kg、26kg、29kg、32kg、35kg、35kg+
(10)女E组: 21kg、23kg、25kg、28kg、32kg、32kg+
(11)男F组:18kg、20kg、22kg、24kg、27kg、30kg、30kg+
(12)女F组: 18kg、22kg、23kg、26kg、29kg、29kg+
说明:为保证比赛安全, 每级别体重限最低值与最高值,(低于最小级别5kg或超过最大级别6kg的将不予参赛),填报体重与最终确认级别不符,更改级别或放弃比赛。
说明:竞技比赛填报体重与最终确认级别不符的,更改级别或放弃比赛。
(二)品势
1、赛制:品势比赛分预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2、品势比赛内容:预赛品势第一指定品势;决赛品势第二指定品势进行。
九、参赛资格及方法
(一)浙江省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必须是经浙江省跆拳道协会上报中国跆拳道协会的有效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二)报名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必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大众跆拳道训练的单位,各单位独立参赛,不允许联合报名。
(三)在各省、市、直辖市体育局注册的跆拳道运动员,已参加过2021年-2025年的任一次该省、直辖市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和省、直辖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或冠军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参赛。
(五)一支队伍参赛人数不得超过60人。一支参赛队可分为多个队伍参赛(如xx一队、xx二队、xx三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队,团体总分成绩只取一队的成绩。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技竞赛规则。若某个级别(组别)参赛人数过多时,赛区可对该级别(该组别)进行分组比赛。当某一级别报名人数只有1人时,允许上调一个级别或组别。
(二)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使用电子护具。
(三)竞技比赛局、时规定:三局两胜制。
1、A、B、C组每局一分半钟,局间休息半分钟;
2、D、E、F组每局一分钟,局间休息半分钟。
十一、其它规定
(一)组委会提供跆拳道比赛用垫,使用电子计分系统、头盔、护具等器材。
(二)参赛运动员自备并须身穿中跆协指定、推荐的品势、竞技道服参赛,竞技队员需自带护裆、护腿、护臂(A、B、C组参赛队员须带护齿、护手套),比赛时穿在道服内。
(三)领队、教练员联席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称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竞技队员不参加称重的取消资格)。
(五)教练员必须是经省跆协上报中国跆协的有效个人会员、通过省跆协组织的教练员上岗培训,取得赛事指导证或教练员证后方可上场指导比赛;教练员要求穿正装(西装、衬衫、领带)、平底皮鞋进入教练席。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项设置
(一)个人品势、团体品势、混双品势比赛录取前八名。
(二)个人竞技比赛录取前八名(三、五名并列)。
(三)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竞技比赛第1、2、3、5名次,积分为:9、7、5.5、2.5分。
2、品势个人赛第1-8名次,积分为:9、7、6、5、4、3、2、1分。
3、团体品势、混双品势第1-8名次,积分为:16、12、10、8、6、4、2、1分。
4、个人竞技比赛、个人品势赛、混双品势、团体品势,四项所得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四)设团体总分前八名、竞技团体总分、品势团体总分前六名。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队奖”等奖项。
(六)按比例设“优秀裁判员”和“优秀教练员”奖项。
(七)设男子、女子、竞技、品势最佳技术奖。
(八)设“跆拳道精英奖运动员”,按各队参赛人数的10:1评选。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本次比赛各参赛队报名于5月26日前截止。报名邮箱:497631095@qq.com,联系方式:17757331655。
(二)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三)运动队报到时,需带赛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参加竞技比赛的队员另需心电图、脑电图)。比赛中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交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十四、参赛费用
(一)比赛竞赛管理费150元/人,每增加一项加50元。
(二)交通食宿费自理(如需联系住宿,请提前15天电话联系赛区)。
(三)为倡导文明赛风,赛前各队交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赛后退还。
十五、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跆拳道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安排,所有裁判员需是经浙江跆协上报中国跆协的有效个人会员。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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