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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76331822011年第六届浙江省大众跆拳道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浙江省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宁波市体育局、宁波市江东区克凡跆拳道俱乐部
三、竞赛时间:2011年8月14-17日
四、竞赛地点:宁波市
五、参加单位:各市、区(县)跆拳道协会、俱乐部(道馆)、学校为单位组队
六、竞赛项目、年龄、级别设置:
(一)年龄规定:
1、A组:1993--1996年间出生的会员。
2、B组:1997--1998年间出生的会员。
3、C组:1999--2000年间出生的会员。
4、D组:2001--2002年间出生的会员。
5、E组:2003--2004年间出生的会员。
6、F组:2005年以后出生的会员。(本组为幼儿组,只参加个人品势赛)
(二)项目设置:
1、个人竞技比赛(共59个级别)
每队每个级别限报3人参赛。为保证比赛安全, 每级别体重限最低值与最高值,正式称重量时严格把关,填报体重与最终确认级别不符,取消竞技资格。(低于最小级别5kg或超过最大级别6kg的不予参赛)
(1)男A组:50kg、55kg、60kg、65kg、65kg+
(2)女A组:45kg、50kg、55kg、60kg、60kg+
(3)男B组:45kg、50kg、55kg、60kg、60kg+
(4)女B组:40kg、44kg、49kg、54kg、54kg+
(5)男C组:29kg、33kg、36kg、39kg、44kg、48kg、48kg+
(6)女C组:28kg、32kg、36kg、40kg、44kg、44kg+
(7)男D组:23kg、26kg、28kg、30kg、33kg、36kg、36kg+
(8)女D组:22kg、25kg、28kg、31kg、34kg、34kg+
(9)男E组:20kg、22kg、24kg、26kg、29kg、32kg、32kg+
(10)女E组: 19kg、22kg、24kg、27kg、30kg、30kg+
2、个人品势赛(共34个级别,采用现场打分制,分为淘汰赛和决赛)
每队每级别限报3人参赛。每年龄组按道带颜色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以指定品势比赛,其中:
“初级”:包括白、白黄、黄带、黄绿;
“中级”:包括绿、绿蓝、蓝带;
“高级”:包括蓝红以上所有带色。
(1)男A组:初级(五章/决赛六章)、中级(七章/决赛八章)、高级(高丽/决赛金刚)
(2)女A组:初级(五章/决赛六章)、中级(七章/决赛八章)、高级(高丽/决赛金刚)
(3)男B组:初级(四章/决赛五章)、中级(六章/决赛七章)、高级(八章/决赛高丽)
(4)女B组:初级(四章/决赛五章)、中级(六章/决赛七章)、高级(八章/决赛高丽
(5)男C组:初级(三章/决赛四章)、中级(五章/决赛六章)、高级(七章/决赛八章)
(6)女C组:初级(三章/决赛四章)、中级(五章/决赛六章)、高级(七章/决赛八章)
(7)男D组:初级(二章/决赛三章)、中级(四章/决赛五章)、高级(六章/决赛七章)
(8)女D组:初级(二章/决赛三章)、中级(四章/决赛五章)、高级(六章/决赛七章)
(9)男E组:初级(二章/决赛三章)、中级(三章/决赛四章)、高级(五章/决赛六章)
(10)女E组: 初级(二章/决赛三章)、中级(三章/决赛四章)、高级(五章/决赛六章)
(11)男F组: 初级(一章/决赛二章)
(12)女F组:初级(一章/决赛二章)
增设成年组(年龄为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会员):
(13)成年男子组:(预赛高丽/复赛金刚/决赛太白)
(14)成年女子组:(预赛八章/复赛高丽/决赛金刚)
3、团体品势赛:(共10个级别,分预赛、复赛和决赛,比赛品势赛前抽签决定)
分男、女组别,每组每队限报1队,上场人数3-5人,人数不足或超过不得参赛。
(1) 儿童组(男、女):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少儿组(男、女):2000年—2002年出生;
(3)少年组(男、女):1997年—1999年出生;
(4)青年组(男、女):1993年—1996年出生;
(5)成年组(男、女):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混双品势赛:(共5个级别,分预赛、复赛和决赛,比赛品势赛前抽签决定)
每组限报3对,(报名表里,注明:哪两个人一对,第几对)
(1) 儿童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少儿组:2000年—2002年出生;
(3)少年组:1997年—1999年出生;
(4)青年组:1993年—1996年出生;
(5)成年组: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附表:混双品势和团体品势在领队会议上从以下指定品势中抽签决定比赛品势
分类 | 第一指定品势(预赛、复赛) | 第二指定品势(决赛) | |
混双 品势
团体 品势 | 儿童组 | 太极2、3、4章 | 太极5、6、7章 |
少儿组 | 太极3、4、5章 | 太极6、7、8章 | |
少年组 | 太极4、5、6章 | 太极7、8章、高丽 | |
青年组 | 太极6、7、8章 | 高丽、金刚、太白 | |
成年组 | 高丽、金刚、太白 | 平原、十进 |
5、跆拳道舞: 全部共1个级别,采用现场打分制,直接取出名次。
(1) 不分年龄组别,不分男女,每队限报1队,人数3-8人, 人数不足不得参赛,时间3分钟以内,自配乐。
(2)全套跆拳道舞必须包含不低于50%的跆拳道技术动作。
6、特技团体表演:(采用现场打分制)
不超过15人(包括辅助人员),采取混合编排方式,队员不限制年龄、性别,不分组别。进行表演,评选出表演一、二、三等奖。
7、击破比赛:分男、女组别,限成年、青年和少年组年龄段人员参加。每个组别每支参赛队伍限报2人参赛
组别 | 成年组 | 青年组 | 少年组 | |
个人 | 男子 | 2人 | 2人 | 2人 |
女子 | 2人 | 2人 | 2人 |
8、增设D组男、女竞技团体赛:具体方法另行说明
七、参加资格及方法
(一)报名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报到时持《会员证》。需要新办理入会的请于8月1日前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二)一支参赛队伍如需分队,只允许分为两个队(如xx一队、xx二队),团体成绩只取一个队的总分。
(三) 比赛时必须持有参赛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参赛。
(四) 在浙江省体育局注册的跆拳道运动员及省市退役跆拳道队员不得参加竞技比赛。
(五)一经报名,不得更换。因伤病、体重报错等原因需要更改运动员或参赛级别的,必须于领队、教练联席会前一小时内向编排组提出。每更改一人次,交更改费50元。
八、竞赛方法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跆拳道竞技、品势竞赛规则。
(二)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当某一级别报名人数只有1人时,取消该级别。
(三) 品势个人赛(幼儿个人品势)16人以上进行淘汰赛,决出前八名进入决赛;16人(含)以下直接进行决赛,比赛品势为决赛品势。
(四) 品势团体、混双品势赛:25组--50组先进行预赛,前16组进入复赛,前8组进行决赛;16—25组直接进行复赛,决出前8组进入决赛;16组(含)以下直接进行决赛,比赛品势为决赛品势。
(五)跆拳道舞比赛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高低录取名次。
(六)击破比赛规定动作为正拳,击破物为专用的亚克力材质瓦片,采用全国大众赛竞赛方法。
(七)竞技比赛局、时规定:
1、A、B组每场比赛为二局,每局二分钟,局间休息半分钟;
2、C、D、E组每场比赛为二局,每局一分半钟,局间休息半分钟;
九、其它规定
(一)组委会提供经中国跆协指定的比赛用垫子、电子计分系统、头盔、护具等。
(二)运动员必须身着道服参赛,竞技队员要自带护裆,护腿,护臂,比赛时穿在道服内。
(三)领队、教练联席会时间:另行补充通知。
(四)称重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竞技队员不参加称重的取消资格)。
(五)教练员上场指导比赛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或者道服、道鞋。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品势、个人品势、混双品势、跆拳道舞、竞技团体比赛录取前八名。
(二)个人竞技比赛录取前八名(三、五名并列)。
(三)总团体录取前八名:
1、竞技比赛第1、2、3、5名次,积分为:9、7、5.5、2.5分。
2、品势个人赛第1-8名次,积分为:9、7、6、5、4、3、2、1分。
3、团体品势、混双品势赛第1-8名次,积分为:16、12、10、8、6、4、2、1分。
4、竞技个人赛、品势个人赛、混双品势、团体品势,四项所得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四) 设击破比赛:成年男女、青年男女、少年男女各录取前三名。
(五)设特技团体表演一、二、三等奖。
(六) 设幼儿个人品势赛:男、女各录取前八名。
(七) 设男、女竞技最佳技术奖各1名。男、女品势最佳技术奖各1名。
(八) 设“跆拳道精英奖运动员”,按各队参赛人数的10:1评选。
(九)设“优秀运动队奖”,按参赛总队伍数的6:1评选。
(十)设“优秀裁判员奖”若干名。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伍报名于2011年8月5日截止,(要求以下二种形式都要进行):
1、电子报名:将比赛报名表用excel2003电子表格填写(电子文件起名:XXX队大众赛报名表.xls), 发送到21970106@qq.com以及zhejiangtkd@126.com电子邮箱中。(2个邮箱都要发)
2、纸制报名:要求电脑打印,必须加盖参赛单位章。快递寄送:杭州黄龙体育中心内 老年活动中心2楼 浙江省跆拳道协会,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大众跆拳道公开赛报名表”;或传真到浙江跆协。传真:0571-87631923;电话:0571-87633182;
(二)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三) 队员报到时,需带赛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参加竞技比赛的队员另需脑电图)。比赛中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比赛经费
(一)每位参赛运动员交竞赛管理费200元;F组(幼儿组)运动员交竞赛费100元。
(二)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本次比赛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保险,每位运动员交保险费用20元。
(四)交通食宿费自理。(如需联系住宿,请提前15天电话联系省跆协)
(五)为倡导文明赛风,赛前各队交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赛后退还。
十三、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员委托浙江省跆拳道协会选派,不足部分另行安排。
十四、未尽事宜由浙江省跆拳道协会另行补充通知。
请及时登录浙江跆协网站www.zjtkd.com查看补充通知,核对查询报名及最新信息。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说明:
为增加大众跆拳道比赛的趣味性和参与度,提高参加单位运动员、教练员间的凝聚力和团体荣誉感。本届公开赛首次尝试增设男、女竞技团体比赛,具体如下:
一、 在参加竞技比赛人数较多的D组设立男、女团体竞技比赛,每队派5名运动员(可有2名替补队员)参加比赛。
二、 级别设置:男子组:25kg、28kg、31kg、35kg、35kg+
女子组:23kg、26kg、29kg、33kg、33kg+
三、 每场比赛每队派5个级别运动员上场比赛,每场比赛时间为1分钟2局、局间休息30秒。采用5局3胜制,即一方有3名运动员获得胜利,该队获胜,进入下一轮。
四、 每队可有2名替补运动员,只能替换同级别的运动员,上场前教练员决定上场的5名运动员,把每场确定队员名单交裁判组。只能在每场间可以更换,运动员上场后不得再更换。
五、 赛前编排组按报名队伍进行抽签,按队为单位进行单败淘汰赛制。录取名次与个人赛相同(第三、五名并列),前三名颁发团体奖牌或奖杯。
六、 竞技团体比赛名次不计入团体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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